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五河县城南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门座式起重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B2023WHGCZ1191
项目性质:工程货物类
项目实施地点:五河县境内
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12月
项目预算:2350万元
最高限价:2350万元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用途、范围及规模:五河县城南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门座式起重机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资质: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类别必须含有门座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范围须覆盖25t)或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必须含有门座式起重机)。
(2)业绩:无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11月17日以后
3.2 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3.3 涉及分包项目,投标人必须下载所投包别对应的招标文件,例如:某项目分三个包,投标人参与一包投标,须下载一包对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一、二、三包投标,须下载一、二、三包对应的招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费用只需缴纳一次。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4.2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7日09时00分
4.3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三)(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3WHGCZ119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6.4 本项目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成交)公告结束前一次性提出,公告结束后不予受理。
7 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港口集团五河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五投集团14楼
联系人:姚涛
电话:1335569129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9室
联系人:缪龙
电话:18655230039
邮箱:1669690600@qq.com (邮件不得署名)
9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10 异议受理
10.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10.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姚涛 ;联系方式(电话):1335569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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