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简称本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交函水[2014]3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8台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w.zmctc.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状元岙西北侧,东侧紧邻已建的状元岙港区一期工程,地理坐标概位121°06′40″E,27°53′50″N。本工程新建3个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码头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及后方陆域配套设施,码头总长969m,设计年吞吐量150万TEU。码头设计通过能力155万TEU。
本工程港区后方陆域征地总面积81.7万平方米,陆域南北向平均纵深约800m,东西向宽约970m,场地内主要布置集装箱堆场、道路、管理区、生产辅助区等配套设施。投资概算约28.56亿元。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8台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以下简称龙门吊)的设计、制造、运输(含项目现场的卸货、吊装)、安装及调试、第三方检验(如需)、验收【含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申报、领取使用许可证等(要求通过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的检验,取得合格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等)】、技术培训直至交钥匙投产和质量保证期服务等。工程概算约6800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龙门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交货期:2022年3月1日前第一批设备(三台龙门吊)整机到港上岸;2022年9月1日前第二批设备(五台龙门吊)整机到港上岸;(如时间延后,具体以业主通知时间为准)。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如投标人的分公司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则该投标人不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为准(以评审当日查询为准);
3、投标人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虽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已执行完结者则需提供人民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按http://www.court.gov.cn,“进入网站首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的途径查询为准(以评审当日查询为准);
4、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为本次投标设备的制造商(不接受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5、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起重量(吊具下)≥40.6吨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的港口码头供货业绩,并投入使用1年及以上(投入使用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规格、投入使用时间等信息,若以上资料不能体现业绩规格、投入使用时间等信息的,还应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如下约定:(1)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本次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JSTF)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不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及样品等进行线下核验。(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kb.zmctc.com)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开标结果也将第一时间公布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3)投标人须按照《工作指引(试行)》附件“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自觉遵守不见面开标工作秩序。(4)需要抽取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下浮值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抽取。(5)不见面开标程序及实施规则按照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不见面开标指引(试行)》执行,请投标人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其它描述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10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4月26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4月2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条件,提前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w.zmctc.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江路海港大厦1号楼
邮 编:325000
联系人:李先生、王先生
电 话:0577-56688189、0574-27698402
传 真:0577-56688777、0574-27697168
招标代理: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邮 编:310030
联系人:苏循华、冯杰
电 话:0571-87353857、18868706566
传 真:0571-87353855
邮 箱:6868165@qq.com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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