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投标监管有关要求,现对《南昌港东新港区姚湾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一期)门座式起重机(16T/25T)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南昌港东新港区姚湾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一期)拟建港区规模为:17个2000吨级泊位及一座船台滑道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其中码头泊位包括5个件杂货泊位、5个散货泊位、6个多用途泊位、1个舾装泊位,码头岸线长度为1905m。年设计吞吐量为集装箱15万TEU,件杂货(含重件)540万吨、散货500万吨。本次采购设备主要用于南昌港东新港区姚湾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一期)散货以及件杂货的装卸、搬运等作业工作。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南昌港东新港区姚湾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一期)门座式起重机(16T/25T)设备采购及安装,划分为1个标段包含:门座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装配、调试、工厂检验、运输、交货、现场安装、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标段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S1 |
25T门座式起重机 |
25T-25m、四连杆结构、配套1套吊钩、1套煤炭抓斗、1套矿建材料抓斗 |
4台套 |
16T门座式起重机 |
16T-25m、四连杆结构、配套1套吊钩、1套煤炭抓斗、1套矿建材料抓斗 |
6台套 |
2.3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按招标人通知工程进度分批次交货,其中:2021年12月30日前交付全部25t门座式起重机,2022年3月20日前交付全部16T t门座式起重机。
交货地点:南昌港东新港区姚湾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一期)工地现场招标人指
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1至附表5。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w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附录1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
附录2 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 |
无 |
附录3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3年内(2018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1日),至少完成过4台(额定起重量不小于25t)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业绩。 |
附录4 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
(2)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或存在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等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投标人使其丧失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近3年内(2018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1日,下同)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附录5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
无 |
三、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水投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富山乡清湖村
联 系 人:李斌鹏
联系电话:18879159183
招标代理机构:南昌市水投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桂殿路666号富润大厦18楼
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15797895662
邮 箱:574514725@qq.com
附件:南昌港东新港区姚湾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一期)门座式起重机(16T/25T)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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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依次按技术评分、商务评分的高低确定中标人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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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第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标段、补遗书编号(如有)、交货和售后服务期限、产品质量要求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和彩色扫描件 |
||||||
分包 |
如有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1款规定,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实质性响应 |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1 |
第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a.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
2.1.2 |
第 |
资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
财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财务要求”的规定 |
||||||
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 25 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九位,小数点后第十位“四舍五入”。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近3年内(2018年7月31日至今,以交机验收时间为准),完成4台(额定起重量不小于25t)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业绩,并已投入运行且运行良好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额外增加5台加1分,最多加9分;本项最得12分。 |
||||
生产制造和安装维修许可(4分) |
(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①或者②要求,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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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时间 |
满足质量保证期一年承诺的不得分;质保期每增加半年,加0.5分,最多加2分。 |
||||||
培训方案及计划(3分)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人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方案及计划进行综合评分,考察方案及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得分0-3分。 |
||||||
售后服务承诺(2分)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响应时间、到达买方现场处理相关故障时间、维修保养单位情况以及是否满足日常检验及应急修理的需要等)进行综合评分,得分0-2分,未作出承诺的不得分。 |
||||||
质量保证期外的价格及服务承诺(2分) |
根据投标人质量保证期外的价格及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得分0-2分,未作出承诺的不得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
Ⅰ、产品性能 |
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对所投产品的性能与招标需求功能对比,所投产品的的性能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横向比较、得4(不含)-7分;完全符合,得4分;非主要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4(不含)分。 |
||||
Ⅱ、发明专利 |
投标人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港口机械方面)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
||||||
Ⅲ、生产工艺及方案 |
(1)从起升、变幅、旋转、行走机构及臂架系统等方面,对投标人的生产方案、制造工艺流程、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措施进行综合评审(0-3分); |
||||||
Ⅳ、制造商综合生产能力和安装能力(2分) |
根据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专业化程度和供货能力进行综合评审,其中: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九位,小数点后第十位“四舍五入”。 |
||||
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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