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集装箱正面吊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电动集装箱正面吊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电动集装箱正面吊购置项目招标人为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动集装箱正面吊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电动集装箱正面吊购置项目
2.2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3565
2.3供货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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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台知名品牌的电动集装箱正面吊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安装调试,运输到现场,现场油漆修补,试车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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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非设备制造商投标时,必须取得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如有制造商和代理商参加投标,只选择制造商为合格投标人。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如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则仅接受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为合格投标人。
3.4投标人已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时间: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本项目只接受网上登记:供应商可访问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登记。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审核(2 个工作日),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可以进行网上登记、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到“我要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有关网上登记、注册及采购文件发票等事宜,请联系客服。热线电话:400-150-3001,网站客服(QQ):3151435402)。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备注:同时提供必要的发票开具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28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编:510060
联系人:巫奕健、谭贤伟、钟铭
电话:020-83541713、83602276
电子邮箱: gdzbwu@163.com
招标人: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邮编:523133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215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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